关闭→
当前位置:科普经验站>生活小妙招>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科普经验站 人气:3.23W

共有产权房为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价格低廉,申请需满足当地的限购政策和年龄条件并且其名下无房产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另外人均年收入低于7.2万元,总财产低于18万元,最后需满足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方法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当地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审核批准的开发建设单位承建,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现价水平,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享产权、按约限定买卖权利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共有产权房为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价格低廉,申请需满足当地的限购政策和年龄条件并且其名下无房产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另外人均年收入低于7.2万元,总财产低于18万元,最后需满足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

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第2张

购房人应为满足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购房人或夫妻双方共同与开发建设单位、政府指定的代持机构签订三方购房合同,未成年子女为同住人

共有产权房为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价格低廉,申请需满足当地的限购政策和年龄条件并且其名下无房产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另外人均年收入低于7.2万元,总财产低于18万元,最后需满足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

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第3张

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限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家庭应符合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需证实其名下均无住房,其中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共有产权房申请一般是各区的政府网站予以通知并提供申请入口(北京各区官方网站链接:http://www.bjjs.gov.cn/eportal/ui?pageId=432239)如有有意向申请共有产权房,可以随时关注对应的区政府网站官方消息。一般共有产权房拿地后,一年或者两年

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第4张

申请方式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有需求者应随时关注所在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在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共有产权房为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价格低廉,申请需满足当地的限购政策和年龄条件并且其名下无房产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另外人均年收入低于7.2万元,总财产低于18万元,最后需满足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

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第5张

申购期结束20个工作日内,经过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者可取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在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也可对结果申请复核

共有产权房为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价格低廉,申请需满足当地的限购政策和年龄条件并且其名下无房产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另外人均年收入低于7.2万元,总财产低于18万元,最后需满足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

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第6张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督指导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摇号配售,先按照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摇号中选的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若有放弃的家庭,则由之后的家庭依次递补

共有产权房是可以按照相关的户籍政策作为户籍所在地来办理落户的。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

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第7张

开发建设单位在选房现场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复核通过之后,便可最终签订购房合同。

共有产权房为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价格低廉,申请需满足当地的限购政策和年龄条件并且其名下无房产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另外人均年收入低于7.2万元,总财产低于18万元,最后需满足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

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第8张

扩展阅读,以下内容您可能还感兴趣。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它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2017年8月15日,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共有产权住房是否可以落户、入学等问题,北京市住建委明确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那么,到底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条件又是什么呢?

政府和个人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

简单来说就是共有产权房低于市场价,政府和购房人各持一定比例的产权,房屋的使用权归购房者。

共有产权房的价格、产权份额分配情况?

⑴价格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e5a48de588b67a6431333431343133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开发建设单位依据销售均价,结合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确定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价格浮动范围为±5%。

⑵产权份额分配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简单来说,就是看摇号、选房时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以这个价格来计算,共有产权房供地时定的价格占多大的比例,购房人的产权份额就占多大比例。

举个例子,某个共有产权住房,供地的时候确定将来的销售均价为3万元/平米,在摇号、选房时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是4万元/平米的话,那么购房人占有的产权份额就是四分之三,也就是75%,另外25%则是政府占有的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⑵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⑶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哪些人不可以申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购)

⑴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⑵申请家庭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⑶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⑷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不能申购的

5

需要注意的事项?

⑴共有产权房是新类型房屋,其不动产权证上的房屋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每个共有产权项目会拿出30%的房源分给新北京人,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标准申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商贷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

⑵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也不得再次申购。

⑶北京户籍的无房家庭,可以申请本区的项目,也可以申请别的区的项目。而非北京户籍的无房家庭,只能申请工作所在区的项目。

以上就是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知识,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吗?

共有产权住房怎么申请

共有产权住房意思是国家和个人共有产权。如国家占一半个人占一半。但个人实际占有房屋居住。如果出售,售价的一半给国家。是解决夹心层(买不起商品房,但不符合公租房的人)。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去申请。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1、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本市共e68a84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431363566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3)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2、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也可申购

(1)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2)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实际情况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

3、不得申请情况

申请家庭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5)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共有产权房这么申请?

1、谁能申购共有产权房?

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三)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四)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办法》规定,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对于弄虚作假者的处罚,共有产权住房比自住房更加严厉。《办法》提出,经查实,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变更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431363636状况,伪造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承诺腾退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腾退的,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申请共有产权房的条件?

5.共有产权房首套35%(经济适用房)
一、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答: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二、共有产权房购买资格?
答:申请家庭e68a84e8a2ad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431363632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二是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 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
三、配售及申请流程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和配售采取项目登记制,不搞轮候。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项目规划方案复函后,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开通网上申购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项目公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联网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四、
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结合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价格浮动范围为±5%。
购房人产权份额、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
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五、使用管理规定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不得将拥有的产权份额分割转让给他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
购房人、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有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或多过份额抵押共有产权住房等行为的,代持机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改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另行制定。
六、上市交易管理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1、购房人应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转让申请,明确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
2、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七、处罚措施
违反《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经查实,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变更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状况,伪造或提供不真实相关证明材料,承诺腾退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腾退的,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并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已取得资格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

 

TAG标签:#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