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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前往港澳地区通行证》—北京居民—照顾在港澳定居父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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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本人凭户口本、身份证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

本文用于介绍《居民前往港澳地区通行证》办理(北京居民)流程

《居民前往港澳地区通行证》—北京居民—照顾在港澳定居父母流程

特别提示:

需申请人本人到出入境大厅提交申请,不得委托代办。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本人凭户口本、身份证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

北京市户籍居民可以选择网上预约申请(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除外)或现场排队申请。

港澳通行证过期可以直接在网上续签。 港澳通行证网上续签,申请人必须如实、正确填写申请表的内容。网上申请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如选择跨地市双向邮政速递,时限为12个工作日。邮政速递服务范围仅限广东旅游省内。 如果没有选择邮政速

出入境证件派出所受理点只受理网上预约申请,直接到现场递交的暂不予受理。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本人凭户口本、身份证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

申请人可按各大厅业务受理类别,自行选择办理出入境证件受理大厅,不受户籍地或暂住地。预约后可根据短信提示前往办理。

港澳通行证过期可以直接在网上续签。 港澳通行证网上续签,申请人必须如实、正确填写申请表的内容。网上申请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如选择跨地市双向邮政速递,时限为12个工作日。邮政速递服务范围仅限广东旅游省内。 如果没有选择邮政速

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须提供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并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申请表上填写监护人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问题说明: 你父母在香港无子女证明.----这个证明怎么办??是不是一定要去香港的律师 最佳答案申请去香港定居照顾父母要到当地公安局办理《港澳通行证》。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前

所有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均应使用A4纸。

问: 希望专业人员告诉我,具体地方在哪里.谢谢我赶赴香港定居已经申请好了, 在您户籍所在地申请单程证,从申请的结婚日期算起,要4年多的排队积分公安部下发单程证后 您就可以赴港澳定居了。但你可以放心,申请移民港澳是计分制的,从结婚

外文资料需由具有合法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最佳答案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须知2010年8月6日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 (三)提交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有效期不足3个月时不得再办理任何类型签注。

一般需要6.7天吧,最快是4天,希望你玩的开心!

《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因证件5年或10年有效期过期需要更换通行证的,网上预约需选择首次办理。

问题说明: 我的父母是广东居民。我是独生子女。3.我想问的是我能否在武汉通过过继给 最佳答案一、领取申请表: 请您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表格。居民前往香港定居请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最佳答案申请人须履行的手续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时, 《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 申请审批表》(式样见附件1)一式二份和2张同申请表

1、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首页(出入境办事大厅网址为:http://www.bjgaj.gov.cn/jjcrj/index.jsp)。

问: 后来母亲再嫁另一香港男人,并于1997年单程前往香港定居了,现母亲已60 子女在香港出生其父母有资格申请双程证香港到香港照顾小孩 申请照顾小孩在香港读书 , 往来港澳通行证 可以在香港逗留一年 往来香港双程证 , 有效期五年 , 可以在

2、选择北京市居民理中的“网上预约”。

香港的要求是 年满18周岁 拥有第三国身份 在过去2年持续拥有650万港币 这个钱可以在香港买房买基金买股票随便你 办理成功了你可以拿香港身份证 但是要在香港保持投

3、选择所需种类(往来港澳通行证) 。

问题说明: 照顾无依靠父母类的我们已经提供父母在港澳地区身边无子女的证明、亲属关 最佳答案确实需要律师事务所出面 法规中有明文规定 只是政府部门多是吃闲饭的 反正 三、照顾在港澳无依靠父母 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

4、填写申请人本人信息。

1. 前往香港、澳门,需办理《港澳通行证》及入境签注。2. 前往台湾,需办理《台湾旅行证》及入境签证。

5、信息审核通过后选择受理大厅及办理日期及领取证件方式(已确定取证方式后不得更改)。

6、提交申请并获取预受理号码。

7、获取预受理号码后本人持网上预受理号码及相关申请材料于预约时间到达指定受理大厅指定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能按时到达现场提交申请的请重新预约)。

现场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表

① 可网上预约在线打印申请表。

②可凭二代居民身份证使用接待大厅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

③《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bjgaj.gov.cn/web/bgxzfile/2015-04-03_11-06-54.doc。

④可在接待大厅或派出所咨询台现场领取申请表。

注:手工填写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申请表须填写完整,不得复印,并粘贴本人六个月内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

(2)照相

首次申领护照须采集电子制证照片。

①申请人可到接待大厅或派出所照相室现场采集。

②可以登录“翼-拍照”互联网服务平台http://bj.e-photo.cn查询选择能够拍摄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要求的照相馆采集,并领取由照相馆打印的照片回执单。申请证件时须提交照片回执单。

③16周岁(含)以上、在本市采集过电子制证照片的申请人,一年内再次申办无需重复采集。

(3)申请

①递交申请材料。

②回答有关询问。

③采集指纹。在递交申请时采集指纹(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因特殊情况无法采集指纹的,须提交相应证明,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更换护照补采指纹。

④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4)交费

申请人应当于递交申请当日在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或派出所交费。

①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依据:京价(收)字[2002]356

②赴港(澳)旅游签注一次有效20元,二次有效40元。依据:京价(收)字[2002]356

③赴港(澳)探亲签注一次有效20元,多次有效(三个月/一年)100元。依据:京价(收)字[2002]356

④逗留签注一次有效20元,多次有效(三个月/一年)100元。多次有效长期(三年或三年以上)签注300元。依据:计价格[2002]1097号,京价(收)字[2002]356

⑤赴港(澳)商务签注(一次有效)20元,多次有效(三个月/一年)100元。依据:京价(收)字[2002]356

⑥前往港澳通行证∕人50元。依据:京价(收)字[2002]356

⑦赴港(澳)其他签注(一次有效)20元,(二次有效)40元,多次有效(三个月)100元。依据:京价(收)字[2002]356

(5)取证

免费速递服务:为方便申请人领取出入境证件,我市为部分申请人提供免费速递送证上门服务。目前享受免费速递送证上门服务的人员范围是:

①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

②60周岁以上及16周岁以下申请人。

③持残联颁发的残疾证的申请人。

注:免费速递投递区域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1)收费速递:如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申请人需邮递证件,可以持《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到接待大厅速递柜台自愿办理,并交纳相应费用。收费速递不限投递区域。

(2)窗口取证:未邮递的申请人按预约取证日期,携带《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代取人需持上述回执单和双方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所需材料:

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拟团聚的香港或者澳门父母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淡蓝色或白色背景)的《北京市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bjgaj.gov.cn/web/bgxzfile/2015-04-23_03-30-57.doc)

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办理,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出具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上)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港澳父母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父母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翻译件。

4、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或经内地公证机关公证的父女关系证明);属于非婚生子女或亲子关系存疑的,需提交我总队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证明。属于父母离异,抚养其的父亲(母亲)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需提供其由已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属于收养子女的,须提交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

5、父母结婚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7、①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

②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

③十六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④未满十六周岁的,免交所在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由监护人出具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⑤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出具意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批准出境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等(不同意的需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6:30

*查询各大厅中午休息时间不同,详情可查看以下地点

【办理时限】: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做出批准决定后,向申请人签发《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获准澳门批准定居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并在《通知书》下发10个工作日内制作《前往港澳通行证》。《前往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使用有效。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进度查询网址:http://www.bjgaj.gov.cn/jjcrj/?parm=jd1

机构业务划分:

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业务:

(1)军人、办理《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业务。

(2)首次办理《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且办理探亲、商务逗留、定居、及其他签注。

(3)异地签发的《居民往来港澳区通行证》且无在北京办理过签注业务因过期失效需更换的。

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业务:

北京市户籍首次办理《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且办理个人旅游和团队旅游签注的。

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办理业务:

北京户籍居民《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首次网上预约申请业务。

办理机构:

网上预约地址:http://www.bjgaj.gov.cn/jjcrj/?parm=jj1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公地点:

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乘坐44路、13 路、116路、117路、特2路公交车,北小街豁口下车;乘坐674路、406路公交车,东直门北小街路口北下车。 乘坐地铁在雍和宫站下车往东1000米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各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及乘车路线

东城分局(金宝街接待大厅):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乘坐108路、106路、111路公交车,米市大街下车;乘坐24路公交车,禄米仓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西城分局(新壁街接待大厅):西城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大厅(西城区新壁街3号)。

乘车路线:乘坐7路、70路、14路公交车,和平门内下车;乘坐44路、66路、67路、301路、673路、808路、826路、特2路、特4路、特7路公交车,和平门东站下车;乘坐地铁和平门站下车,沿北新华街向北到新壁街向西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西城分局(梁家园胡同接待大厅):原宣武区公安分局门口东侧(梁家园胡同1号)乘坐23路、14路、5路、57路、102路、105路、66路、7路、15路至虎坊桥站下车。乘坐地铁2号线和平门站下车出南口,沿南新华街向南约1000米路西侧梁家园胡同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朝阳分局:朝阳区南磨房路甲5号(公交52路平乐园总站西侧隔壁)。乘坐地铁10号线,劲松站B口出,沿南磨房路向东直行1100米;公交52、41、637、561、601、457路平乐园站下,沿南磨房路向东步行100米。(2014年5月5日启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海淀分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三层(海淀区阜成路67号)乘坐505路、746路、967路、733路、977路、公交车,西钓鱼台下车;乘坐运通106路、运通102路公交车,钓鱼台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7:00

丰台分局:丰台区丰管路58—2号。乘车路线:乘349路、845路、971路、477路、451路、335路公交车,丰台东大街站下车;乘坐617、459、678路公交车,丰台游泳厂北路站。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通州分局:通州区玉带河西街67号院1-2(通州北苑派出所北侧)。乘车路线:乘坐地铁八通线通州北苑站下车,沿玉带河西街向东直行200米;乘坐公交316路、591路、317路、435路北苑路口南站下车,沿玉带河西街向东直行200米。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顺义分局:顺义分局南门西侧(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乘坐955路、顺义环1路公交车,五里仓下车;乘坐915路公交车,梅沟营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3:30—17:30

昌平分局:昌平区昌盛园邮局院内(昌平区南环东路与亢山路十字路口东南角处)。乘坐345快、881路、883路公交车,昌平西环南路下车,转乘昌1路公交车昌盛园小学下车;乘坐889路京科苑站下车;乘坐地铁昌平线南邵站下车,转乘昌2路公交车昌盛园小学下车;乘坐493路、小5路公交车,东关南里小区南门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大兴分局:大兴区黄马路(孙村段)8号。大兴桥向东1300米路南(自12月16日)。乘坐848路、679路、940路、947路、大兴新城3路、兴19路、兴20路、兴26路、兴29路、兴31路、兴35路公交车,海子角北口站下车,向东400米路南。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 13:30——17:00

石景山分局:石景山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大厅(石景山古城南里甲1号)。乘车路线:乘坐地铁1号线、337路、958路到石景山古城站下,向西200米到红绿灯,向南约200米路东。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3:30—17:30

门头沟分局:门头沟公安分局门口(北京门头沟新桥大街45号)。乘坐336路、370路、运通101路、929路、931路、959路、977路新桥大街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房山分局:房山分局全程办事代理综合服务大厅(北京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乘坐616路、836路、837路、839路汽车良乡北关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平谷分局:平谷区综合服务大厅7层(北京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乘坐918路至区医院站下车向南1000米路西,平谷区内乘坐环城2路国际公寓站下车向北500米路西。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7:30

怀柔分局:怀柔区泉河派出所北侧(北京怀柔区湖光小区13号)。乘车路线:916路、861路、862路至湖光小区站。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7:30

密云县局:密云县公安局西侧楼(密云县西大桥路12号)。乘坐980路、987路至种子公司站下车往西,6路、7路、8路至密云县公安局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7:30

延庆县局:延庆县公安局院西侧(北京延庆县延庆镇湖南路18号)。乘坐环一路至县公安局门口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1:3014:00—17:30

*以下地点仅受理网上预约申请业务

东城珠市口接待大厅: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6-5。乘坐23路、57路过街楼站下车即到,乘坐地铁7号线珠市口站C口向东200米路南。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及节假日除外)

9:00—16:30

东城北新桥派出所受理点: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西羊管10号。乘坐674路、406路公交车东直门北小街南口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00-17:30

西城月坛派出所受理点:西城区月坛南街10号。乘坐13路、21路、68路公交车二七剧场北口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西城二龙路派出所受理点: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7号。乘坐7路、47路、38路公交车在辟材胡同下车,68路、46路公交车辟材胡同西口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3:30—17:00

朝阳东风派出所受理点:朝阳区星火西路7号院。乘坐408路公交车星火西路北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朝阳平房派出所受理点: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路180号。乘坐991路,306路,675路公共汽车黄杉木店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朝阳太阳宫派出所受理点:朝阳区西坝河北里39号楼太阳宫派出所。乘坐地铁13号线芍药居站、地铁10号线芍药居站或太阳宫站下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朝阳麦子店受理点:朝阳区朝阳公园西里南区6号楼麦子店街道办事处一层。乘坐682路,677路,985路,621路,419路公交车景园站下车,或地铁十号线团结湖站下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海淀甘家口派出所受理点:海淀区甘家口小区21号楼西配楼。乘坐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下车,乘坐特5路、特6路、695路、102路、106路、103路、717路、114路、320路公交车甘家口大厦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海淀上地派出所受理点:海淀区上地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乘坐509路、362路、656路、629路公交车软件园南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海淀曙光派出所受理点:海淀区世纪城蓝靛厂西路1号。乘坐360路、365路公交车空军指挥学院南门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海淀花园路派出所受理点:海淀区花园东路9号。乘坐地铁十号线牡丹园站下车,向北500米。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海淀中关村西区派出所受理点:海淀区苏州街31号。乘坐地铁10号线苏州街站下车(西北口北50米),乘坐528路、374路、运通110路、运通118路、运通124路公交北京市地震局站下车(朝南100米路西),乘坐386路、611路、671路、302路、304路、307路、运通114路公交海淀南路西口站下车(朝东50米后朝北50米)。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海淀万寿路派出所受理点:海淀区太平路丙23号,万寿路派出所户籍大厅。乘坐308路、335路、941路公交太平路东口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丰台西局派出所受理点:丰台区西局南街99号。乘坐323路、458路、480路、483路、531路公交车到丰台北路东站下车,或乘坐地铁10号线、14号线西局站下车,往北200米农商行旁。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丰台右安门派出所受理点:丰台区右外开阳里二区10号楼(右安门派出所院内)。乘坐19路、48路、72路、88路公家车右安门外站下车,乘坐地铁4号线北京南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丰台卢沟桥派出所受理点:丰台区晓月苑三里13号楼(卢沟桥派出所内)。乘车路线:乘坐301路、77路、452路、329路公交车晓月苑小区总站下车,乘坐715路、693路公交车晓月二里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丰台方庄派出所受理点:丰台区芳群园三区11号(方庄派出所内)。乘坐地铁5号线刘家窑站下,乘坐17路、39路、434路、741路、12路公交车刘家窑桥东站下车。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石景山金顶街派出所受理点:石景山区金顶街五区3号(金顶街派出所院内)。乘坐336路、977路、运通112路、运通116路、959路、325路公交车金顶南路站下车,向北40米。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石景山鲁谷派出所受理点:石景山区依翠园甲16号。乘坐958路、373路、354路鲁谷路衙门口站下车,向东60米,向南转进入新岚大厦北路250米。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石景山八角派出所受理点:石景山区八角北路甲38号。乘坐598路、399路八角西街北口站下车,向南50米,向西进入八角北路社区200米。乘318路八角路站下车,向北穿过八角北路社区约300米。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通州漷县派出所受理点:通州区京津公路边长凌营公交站边。乘坐805路、938路、通9路长凌营站下车即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昌平霍营派出所受理点: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黄平路临38号(霍营街道办事处北300米)。乘坐地铁13号线霍营站换乘478路公交霍营站下车、地铁8号线回龙观东大街站下车、或公交996、478、607路霍营站下车即可到达。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代办、代取证件方式:

《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不能代办,代取持双方有效二代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使用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

注:前往港澳定居使用的《前往港澳通行证》需申请人凭《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注销居民身份证手续,再持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

收费标准:

1、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依据:京价(收)字[2002]356

2、前往港澳通行证∕人50元。依据:京价(收)字[2002]356

表格下载地址及样式: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bjgaj.gov.cn/web/bgxzfile/2015-04-03_11-06-54.doc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bjgaj.gov.cn/web/bgxzfile/2015-04-23_03-30-57.doc

注:

以上内容为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供,仅适用于北京,在其他省市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请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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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境护照的问题。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本人凭户口本、身份证到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他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

(5)*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1)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内再次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2)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2)交回本人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他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

(6)*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时限

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沈阳、大连居民)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首次申请,除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5)*机关信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1)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个人旅游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2)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2)交回本人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三)*时限

1、受理之日起11个工作日

2、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港澳的,提供相应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申请赴港澳逗留签注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首次申请,除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赴香港就学、就业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②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澳门逗留,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③在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经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④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6)*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1)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类“逗留”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2)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或者广东省*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赴港澳逗留签注。

2、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2)交回本人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三)*时限

1、受理之日起11个工作日

2、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港澳的,提供相应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首次申请,除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不含外省市户口人员),其他人员必须本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市级*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受我省工作单位派遣赴港澳商务的申请人和我省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①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备案审批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单位派遣涵

②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每次申请均须交验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许可证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备案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查验原件)以及单位派遣函

(5)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6)*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1)受同一单位派遣的申请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港澳商务签注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不包括异地申请商务签注情形)。

(2)申请人常住户口系外省市的,异地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的,每次均须本人亲自到*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不适用委托代办。

2、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2)交回本人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时限

1、受理之日起11个工作日

2、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港澳的,提供相应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人民币/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人民币/件多次有效签注100人民币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六、申请赴港澳其他类签注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首次申请,除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提交相应事由证明材料:

①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②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③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我省申请赴香港或澳门,须交验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证明原件,提交相应事由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6)*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1)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其他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2)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2)交回本人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三)*时限

1、受理之日起11个工作日

2、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港澳的,提供相应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

一、申请方式

(一)*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除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外,其它人员必须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二)*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可向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工作所在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区的,也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大e68a84e8a2ad7a686964616f31333337616637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可以由本人申请办理,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二、申请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二)交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四)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五)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原证件。

(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七)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三、*时限

(一)对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前往台湾签注的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对再次申请签注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台的,提供相应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四)收费标准

*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人民币/证;一次有效签注20人民币元/件;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人民币/件;繁体加注20元人民币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公民前往港澳定居办理

一、申请方式

申请赴香港或澳门定居人员必须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二、申请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二)交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提交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

1、申请赴港澳定居夫妻团聚的需提交:

(1)结婚证

①在*登记结婚的,须提交夫妻关系公证书;

②在港澳登记结婚的,须提交由港澳律师么认证的申请配偶来港定居声明书;

③在外国登记结婚的,须提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结婚证明认证书。

(2)定居港澳地区配偶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2、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照顾在港澳地区年老体弱无依靠父母的需提交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父母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3、申请赴港澳定居投靠父母的内地无依靠儿童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孤儿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亲属的,需出具载明父母已死亡的户口簿、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主和港澳同胞回乡证;投靠养父母的儿童还需出具收养关系合法证明;父母离异的需出具法院确定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

4、申请赴港澳定居投靠港澳亲属的内地无依靠老人需提交可证明内地确无子女和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材料以及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四)申请人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五)*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的其他证明。

三、*时限

(一)各类申请人具体打分标准以当年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管理办法为准。对于已达到赴港澳地区定居分数线申请人,*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公布放行赴港澳定居人员名单。签发证件前15天,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张榜公布申请人信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并通知申请人。

(二)公布发证名单15天后无异议的,*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即签发《前往港澳通行证》,并将证件当面交申请人。持证人凭注销户口证明和交还身份证的回执,领取证件。

四、收费标准

《前往港澳通行证》50元人民币/每证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4、由于赴港澳地区定居需根据定额以及申请条件打分排队审批,故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如申请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尽快告知受理机关。

港澳通行证过期了可以直接网上续签吗?

港澳通行证过期可以直接在网上续签。

港澳通行证网上续签,申请人必须如实、正确填写申请表的内容。网上申请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如选择跨地市双向邮政速递,*时限为12个工作日。邮政速递服务范围仅限广东旅游省内。

如果没有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申请人须携带往来港澳通行证、身份证原件、网上受理编号或网上申请回执,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市级*机关出入境*大厅领取签注;广州旅e68a84e8a2ad7a6431333365666266游市户籍的省直机关单位人员如选择受理申请机关省*厅,请到广东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大厅领取签注。

如果您所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最近一次未在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大厅申办过香港或澳门旅游签注,请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大厅申办香港或澳门签注后,方可再次网上申请。

扩展资料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通行证分为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商务、其他、逗留等种类。

证件有效期:

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5年。2014年9月15日,全面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规定,成年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签注有效期: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签注分为6个种类,即个人旅游(G)、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其他(Q)、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

其中香港G签和L签的有效期都为: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签注。澳门签注只有3个月1次、1年1次申请。签注规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一进一出算一次。

签注有效期的解释:

以1年1次为例,不是表示1年内只能去1次,而是指该签注的有效期为1年,在1年以内往返过港澳后,还可以再次申请签注,申请次数没有*。如果1年内不去,则该签注过期无效,可再次申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港澳通行证

关于出境护照的问题。

(一)首次申请程序e68a84e8a2ad7a6431333337616637

1、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本人凭户口本、身份证到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他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

(5)*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1)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内再次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2)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2)交回本人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他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

(6)*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时限

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沈阳、大连居民)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首次申请,除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5)*机关信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1)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个人旅游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2)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2)交回本人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三)*时限

1、受理之日起11个工作日

2、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港澳的,提供相应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申请赴港澳逗留签注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首次申请,除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赴香港就学、就业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②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澳门逗留,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③在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经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④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6)*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1)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类“逗留”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2)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或者广东省*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赴港澳逗留签注。

2、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2)交回本人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三)*时限

1、受理之日起11个工作日

2、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港澳的,提供相应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首次申请,除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不含外省市户口人员),其他人员必须本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市级*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受我省工作单位派遣赴港澳商务的申请人和我省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①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备案审批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单位派遣涵

②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每次申请均须交验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许可证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备案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查验原件)以及单位派遣函

(5)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6)*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1)受同一单位派遣的申请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港澳商务签注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不包括异地申请商务签注情形)。

(2)申请人常住户口系外省市的,异地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的,每次均须本人亲自到*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不适用委托代办。

2、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2)交回本人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时限

1、受理之日起11个工作日

2、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港澳的,提供相应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人民币/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人民币/件多次有效签注100人民币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六、申请赴港澳其他类签注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首次申请,除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提交相应事由证明材料:

①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②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③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我省申请赴香港或澳门,须交验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证明原件,提交相应事由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6)*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再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1)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其他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2)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2)交回本人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三)*时限

1、受理之日起11个工作日

2、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港澳的,提供相应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

一、申请方式

(一)*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除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外,其它人员必须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二)*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可向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工作所在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区的,也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可以由本人申请办理,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二、申请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二)交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四)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五)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原证件。

(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七)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三、*时限

(一)对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前往台湾签注的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对再次申请签注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台的,提供相应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四)收费标准

*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人民币/证;一次有效签注20人民币元/件;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人民币/件;繁体加注20元人民币元/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公民前往港澳定居办理

一、申请方式

申请赴香港或澳门定居人员必须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二、申请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申请表;

(二)交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提交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

1、申请赴港澳定居夫妻团聚的需提交:

(1)结婚证

①在*登记结婚的,须提交夫妻关系公证书;

②在港澳登记结婚的,须提交由港澳律师么认证的申请配偶来港定居声明书;

③在外国登记结婚的,须提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结婚证明认证书。

(2)定居港澳地区配偶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2、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照顾在港澳地区年老体弱无依靠父母的需提交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父母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3、申请赴港澳定居投靠父母的内地无依靠儿童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孤儿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亲属的,需出具载明父母已死亡的户口簿、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主和港澳同胞回乡证;投靠养父母的儿童还需出具收养关系合法证明;父母离异的需出具法院确定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

4、申请赴港澳定居投靠港澳亲属的内地无依靠老人需提交可证明内地确无子女和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材料以及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四)申请人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五)*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的其他证明。

三、*时限

(一)各类申请人具体打分标准以当年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管理办法为准。对于已达到赴港澳地区定居分数线申请人,*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公布放行赴港澳定居人员名单。签发证件前15天,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张榜公布申请人信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并通知申请人。

(二)公布发证名单15天后无异议的,*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即签发《前往港澳通行证》,并将证件当面交申请人。持证人凭注销户口证明和交还身份证的回执,领取证件。

四、收费标准

《前往港澳通行证》50元人民币/每证

五、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4、由于赴港澳地区定居需根据定额以及申请条件打分排队审批,故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如申请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尽快告知受理机关。

港澳通行证过期了可以直接网上续签吗?

港澳通行证过期可以直接在网上续签。

港澳通行证网上续签,申请人必须如实、正确填写申请表的内容。网上申请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如选择跨地市双向邮政速递,*时限为12个工作日。邮政速递服务范围仅限广东旅游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365666266省内。

如果没有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申请人须携带往来港澳通行证、身份证原件、网上受理编号或网上申请回执,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市级*机关出入境*大厅领取签注;广州旅游市户籍的省直机关单位人员如选择受理申请机关省*厅,请到广东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大厅领取签注。

如果您所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最近一次未在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大厅申办过香港或澳门旅游签注,请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大厅申办香港或澳门签注后,方可再次网上申请。

扩展资料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通行证分为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商务、其他、逗留等种类。

证件有效期:

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5年。2014年9月15日,全面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规定,成年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签注有效期: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签注分为6个种类,即个人旅游(G)、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其他(Q)、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

其中香港G签和L签的有效期都为: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签注。澳门签注只有3个月1次、1年1次申请。签注规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一进一出算一次。

签注有效期的解释:

以1年1次为例,不是表示1年内只能去1次,而是指该签注的有效期为1年,在1年以内往返过港澳后,还可以再次申请签注,申请次数没有*。如果1年内不去,则该签注过期无效,可再次申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港澳通行证

《*居民前往港澳地区通行证》—北京居民—照顾在港澳定居父母

本文用于介绍《*居民前往港澳地区通行证》办理(北京居民)流程特别提示:需申请人本人到出入境*大厅提交申请,不得委托代办。北京市户籍居民可以选择网上预约申请(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除外)或现场排队申请。出入境证件派出所受理点只受理网上预约申请,直接到现场递交的暂不予受理。申请人可按各大厅业务受理类别,自行选择办理出入境证件受理大厅,不受户籍地或暂住地*。预约后可根据短信提示前往办理。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须提供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并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申请表上填写监护人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所有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均应使用A4纸。外文资料需由具有合法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有效期不足3个月时不得再办理任何类型签注。《*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因证件5年或10年有效期过期需要更换通行证的,网上预约需选择首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