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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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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句指懂得并使用字词,按照一定的句法规则造出字词通顺、意思完整、符合逻辑的句子。依据现代语文学科特征,可延伸为写段、作文的基础,是学生写好作文的基本功。造句来源清俞樾 《春在堂随笔》卷八:“其用意,其造句,均以纤巧胜。” 夏丏尊叶圣陶《文心雕龙》 四:“造句也共同斟酌,由 乐华 用铅笔记录下来。”

下面为您提供关于【行政诉讼造句】内容,供您参考。

1、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是指行政行为的可受司法审查性,是行政诉讼法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

2、原告以民事纠纷提起行政诉讼,属于错告。

3、因此,行政诉讼中不应附带民事诉讼。

4、中国近代的行政诉讼制度滥觞于清末“行政裁判院”的筹设。

5、通说认为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不是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6、行政诉讼法是一部和百姓息息相关的“民告官”法律,此次修改都有哪些看点?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

7、在倾向职权主义模式的行政诉讼领域,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官释明权已经存在,法律规范也在其解释功能的缝隙中透露着释明权的生存空间。

8、因此,笔者认为交通事故鉴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的收案范围。

9、行政诉讼答辩状属辩驳性质的法律文书。

10、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11、因此,重构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势在必行。

12、周伟的故事得到了媒体的关注,现在,沈阳市的部分人大代表也在关心周伟久悬不决的行政诉讼案。

13、随着中国加入,过于狭窄的原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及其相应规则的需要,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势在必行。

14、这样,基于同一法律事实而存在的行政诉讼案件和民事诉讼案件就大量存在。

15、依诉愿决定或行政诉讼判决另为处分并同意学生复学者,应依本校规定办理复学程序。

16、本章重点说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17、基于此,希望通过对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进行分析,指出其不周全之处,以廓清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上的应有之义。

18、行政诉讼目的决定着行政诉讼法的具体制度安排,决定着行政诉讼司法实践的风格。

19、他决定向参议院递交一个条约,把冲绳岛归还给日本,而不是如东京所期待的那样,通过行政诉讼

20、但这些讨论多是在行政诉讼法原有框架内对受案范围的修正,都是不够完善的。

21、本报讯记者陈丽平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分组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一些常委委员建议,删除适用民诉法相关规定的条款。

22、不同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3、也就是说,本来是房子可卖可不卖的民事纠纷变成了行政诉讼

24、公证机关公证行为的定性直接影响到其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25、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民警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6、根据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受惩戒者对惩戒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7、因此,在理论上厘定和梳理行政诉讼法的法官释明权体现出一定的急迫性。

28、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的职能是以司法权制约行政权,而现在行政庭和行政机关为着同一个行政管理的目的以统治者的面孔对付相对人,即使司法和行政实际上未必合流,也的确有不务正业之嫌。

29、全文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一般理论。

30、现行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必要性已是不争的论题。

31、独立行政法院的设立不能从本质上解决行政诉讼所存在的问题。

32、在开庭日之前,孟令文请来代理人,向沛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沛县住建局、国土局撤销发放给朱更新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33、以其为鉴,在行政法领域内,合法预期利益之诉的诉讼起因、起诉条件、举证责任及其保护的利益与我国现行行政诉讼的规定皆有不同。

34、证据交换是行政诉讼中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并对开庭审理中事实认定产生作用。

35、本文对行政诉讼中引入调解机制的可行性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36、先予执行在行政诉讼中并未引起应有重视,也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

37、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38、作为验证该计划的严谨性和持久性执行的一部分,我们当然欢迎通过行政诉讼法庭对它所进行的进一步详细审查的机会。

39、教育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问题研究。

40、笔者认为,从行政诉讼类型到行政判决类型这种设计方式是能够满足逻辑自洽性的思路。

41、原告席上就坐的,是鄞州长丰片区的拆迁户应某,因为不接受政府给出的补偿政策,她提起行政诉讼

42、第五部分探讨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制度的事后救济机制,主要包括行政赔偿或补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43、点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龙非认为,虽然这是一个宣示性的条款,但把这个要求写进来,体现了在行政诉讼中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保障。

44、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中,派出机构视不同情形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45、按照行政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我国绝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6、对高校学生权利能否适用行政救济,尤其是能否给予行政诉讼救济,理论界和司法界颇有争议。

47、因此,有必要加强行政诉讼中法院超审限导致损失加重的赔偿责任研究,尽快将因法院超审限导致相对人加重的损失纳人国家赔偿范围。

48、行政诉讼是否引入调解制度是在理论界引起了较多的学术探讨。

49、笔者,尝试从理论、实践等多角度对其做系统的分析探讨,以期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相关理论和制度的构建有所裨益。

50、学界对于我国是否应当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也莫衷一是。

51、这些都促使我们反思行政诉讼法禁止调解的规定是否科学,是否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52、应当通过宪法解释,将有关婚姻自由权的行政争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5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中一个热点问题。

54、调解、调处、诉愿或行政诉讼结果与原评定价值有差额部分,由当事人以现金相互找补。

55、省人大代表、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龙菊认为,今年将要颁布的新行政诉讼法,将从司法层面对依法行政进行有效规范、约束,让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

56、中国现有的出入境检查制度存在不足之处,例如法律欠缺、行政诉讼程序有瑕疵、查控电脑软件有漏洞等。

57、比较美国的做法,我们应该对我国行政诉讼法“不适用调解”原则进行反思。

行政诉讼造句

句子是语言运用的基本单位,它由词或词组构成,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如告诉别人一件事,提出一个问题,表示要求或制止,表示某种感慨。它的句尾应该用上句号、问号或感叹号。造句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在分析并理解词义的基础上加以说明。如用“瞻仰”造句,可以这样造:“我站在广场上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因为“瞻仰”是怀着敬意抬头向上看。

二、用形容词造句,可以对人物的动作、神态或事物的形状进行具体的描写。如用“鸦雀无声”造句:“教室里鸦雀无声,再也没有人说笑嬉闹,再也没有人随意走动,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了。”这就把“鸦雀无声”写具体了。

三、有的形容词造句可以用一对反义词或用褒义词贬义词的组合来进行,强烈的对比能起到较好的表达作用。如用“光荣”造句:“讲卫生是光荣的,不讲卫生是可耻的。”用“光荣”与“可耻”作对比,强调了讲卫生是一种美德。

四、用比拟词造句,可以借助联想、想象使句子生动。如用“仿佛”造句:“今天冷极了,风刮在脸上仿佛刀割一样。”

五、用关联词造句,必须注意词语的合理搭配。比如用“尽管……可是……”造句:“尽管今天天气很糟,但是大家都没有迟到。” 这就需要在平时学习中,把关联词的几种类型分清并记住。

六、先把要造句的词扩展成词组,然后再把句子补充完整。如用“增添”造句,可以先把“增添”组成“增添设备”、“增添信心”或“增添力量”,然后再造句就方便多了。

随着信息新媒体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继报纸、收音机、电视之后的主流媒体,并有将其整合的趋势。网民数量的激增使得网络话题的热议和网络语言迅速成为流行语。出现了很多新现象:网络造句——当某一新闻事件在网络迅速流传之后,新闻事件中的某一具有代表性的词语,在网友们的推广下,成为造句的主体,并迅速在网络流行展开。比如李刚事件中,我爸叫李刚成为流行语,以它进行的造句活动在网络铺开。例如:窗前明月光,我爸是李刚;给我一个李刚,我能撑起整个地球等。而在360与腾讯的3Q网络大战之后,一句“我很艰难的做出决定”也迅速流行。这类造句的特征主要是将已有的诗句、文章等进行改变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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