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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证材料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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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补办法人证的申请怎么写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填写说明和应提交的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申请补(换)领证书应当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

人证材料怎么写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主要栏目填写要求如下:

单位名称:指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当日日期。

现存证书情况:填写未遗失或损毁的法人证书现存情况。

申请补领原因:填写申请补(换)领证书的原因。

法定代表人意见:填写“本申请书所填写的情况属实”,并亲笔签名或加盖(待登记)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

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填写“同意”或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栏目内容予以补充说明或更正。

三、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补(换)领证书,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一式3份;

(二)未遗失或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三)遗失或者损毁严重无法查原证书全部内容的,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的公告,并提交发布公告的报刊原件.

2. 怎样写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是指由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通常称证明信、证明书。

这是进行政治审查中常用的一种文体。一、证明材料的结构及写法:(1)标题。

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如“关于吴**受贿情况的证明”。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证明信”、“证明书”几个字,因为这会给对方单位以后查找、使用这些材料带来不便;(2)主送单位。

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主送单位,就要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名称;有些通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主送单位;(3)正文。这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

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4)署名。证明材料写好后,要将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写在证明材料的右下方,并注明证明的日期。

二、写证明材料的要求及注意的问题:(1)写证明材料的人,应当以对党、对被证明人高度负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衔私情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更不能作假证明;(2)证明材料的语言要十分明确、肯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不能用“大概”、“可能”、“据分析”之类的词语;(3)证明材料,应经本单位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公章。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要签名盖章(或留指印),单位要在证明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职务、政治面貌等(一般不要加注“可靠”、“仅供参考”之类的断语)。

3. 法院开庭作证的证明材料怎么写

法院开庭作证的证明材料写法:

1、据实交代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证明证人的认知、记忆、表达能力。证人所作证言,必须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相符,不能表达意志,神志不清的人不能作证人。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证人证言的提供方式要有效。若证言是在法庭上提供,且经过原被告或控辩双方的质证,证人的资格、能力,证言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由于经历过双方唇枪舌剑的洗礼,证人证言的可信性会非常高。相反,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因此,我们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要求来制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证人出庭作证是直接、言词原则的表现,是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内在要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但符合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1、未成年人;

2、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

3、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

4、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庭作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4. 教师资格证认定中,证明材料怎么写

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见《教师资格条例》第五章第十五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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