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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外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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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怎样写一件意外的事这则作文

一件意外的事 人生活在这个世上,就是为了迎难而上,迎接新的挑战.每一天都有新的生活,时时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关键在于你怎样去面对. 那是一个初夏的早晨,天下着蒙蒙细雨,我走在上学的路上.路很滑,每走一步都要很小心,我举着雨伞,穿梭在雨幕中.忽然,在迷茫的雨幕中,一个瘦弱的声影连同一车金黄的橘子翻倒在了路边.我连忙走过去一看究竟.只见一名中年妇女摔倒在地上,周围许多行人都一一塞进自己的包里,也顾不上时间和体面了.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手不由自主的拾起了地上的橘子,正想往包里塞,可又转念一想:老师说过的,不能做这样的事.别人卖橘子挣钱不容易,我这样做还是一个好学生吗?我走到妇女身旁,双手把她扶了起来又扶起翻倒在地上的车.我蹲下身来,把橘子挨个拾进了车里,那位妇女走了过来,用感激的眼光望着我,哽咽着泪花对我说:“小姑娘,你还要去上学呢,让我来吧!”是啊,我还要上学呢!如果迟到的话……思索了片刻,我又拾起橘子来,一边拾,一边对阿姨说:“还是我来吧!这是我应该做的.”人们听了,不由的羞愧起来,纷纷将橘子放回车里.此时的妇女眼里噙着泪花,嘴里不住的说着:”拾了好一会儿,橘子终于又乖乖的回到车里了.而我也已经是汗流浃背了,阿姨拿起一只橘子硬塞到我手里,我不要,经过一番推辞后,我只好拿了一只橘子又走在上学的路上. 品尝着甘甜可口的橘子,我的心里美滋滋的.因为,这一件意外的事,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

学生意外怎么写
2. 学生意外安全事故800字作文

说到校园安全,不仅直接关系着同学们的生命,也关系着学校和谐发展的稳定大局。

做好安全校园工作,不仅要靠学校领导班子在大会小会上的千叮咛万嘱咐和频繁进行的大检查,还要深入学生内部,时时考察。要让同学们从思想上树立起一种“安全生活,规范行为”的意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确保自身安全不受到任何的损害,最终形成一种“上下同心,安全和谐”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目前,许多学校在领导班子的有力领导和监督下,学校各项工作相继和谐发展,安全事故也基本控制在“零”的记录。但这并不意味我们不存在安全的问题,不存在安全的隐患,一些细节问题还是层出不穷。

但凡时时留意自己周围的同学,都应该知道学校每次在安全宣传时所展示的宣传图片,总是让人震撼、惊心动魄。这些图片当中有一些直接取材于我们自己。

我们经常在各种报刊上可以看到比如这样那样的消息:某学校前天因未切断电源导致公寓楼起火造成火灾,今天某同学过马路出了交通事故了,某同学在洗澡时不慎溺死等等…… 其实这些不该发生的安全事故,大多起初都是学生粗心大意所致。就像宣传节的图片展,每次虽然展示的都是一些小问题,但并不能意味着这都是些小问题,往往一些大的安全事故都是由一些小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治理而累积成灾的。

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一次没有家长(监护人)陪护的戏水,一次不留意的过马路,一滩没有处理的积水,一次疏忽的闭门而出,都有可能是致人于不安全的境遇之中。

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丝毫不能松懈安全工作,更要保持警惕,树立信心,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安全文化理念,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打造一种良好的生活安全文化。 一是要粗中求细,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作为学校领导就一定要克服怕麻烦的思想,一定要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细处,粗中求细,要求所有的程序一定要符合规范,决不允许对工作程序进行疏忽大意,不规范的危险行为。同时要有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在方法上不断适应校园的健康和谐发展,在制定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时,要明确责任,把安全工作与在校其他日常生活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起安全长效而有约束力机制,对所有的同学公平管理,消除在校生活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是要加强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安全素质。看众多的实例,许多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与学生娇惯不懂得如何避免不安全的行为有关,粗心大意有关。

如果学生的安全意识不强,就很容易发生事故。所以我们应该严格校规条例的实施力度,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考核,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

三是要上下团结,营造良好安全的校园文化氛围。作为安全责任的校园安保工作的员工,更应该要上下团结,消除一切侥幸的心理,时刻牢记那些不合法律法规的行为所带来“家长伤心,学生受苦,学校忧心”的惨痛教训,并以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己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促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

在安全和发展的选择上,一定要以安全做为前提。只有把安全抓好了,我们才会有的学习机会,的生活空间。

如果安全的工作抓不好,别说是安心学习,就是日常生活都会有问题。

3. 初二作文《意外》,怎么写

意外

无聊的下午做在教室里发呆,看见两名高速行驶的同学迎面相撞,下一秒异口同声的“对不起”敲醒了我麻木的心灵,在意外发生后的那一刻,我们应该怎样做?做什么?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话题……

在意外发生那一刻。2008年5月21日汶川发生了7.8级地震。杜老师—-孩子也亲切的叫她杜婆婆,有四十多岁她,因为孩子操劳,头发已经过早的花白。当武警战士们挖开压在杜老师身上水泥预制板时,都被眼前一幕惊呆了,杜老师柔弱身体下面护着三个孩子,还一手拉着一个孩子。她牺牲是那样的从容,慈祥,从她脸上看不出一点的恐惧和害怕。据目击者说,杜老师这是第三次冲进因地震倒塌校舍去,抢救她的学生,抢救她的孩子。在意外发生的那一刻,杜老师选择总用生命来呵护每一名学生,她用生命诠释了“老师”这个字眼。

在意外发生那一刻。身着戎装,半蹲在雨中,倾斜身子,努力为路上的车祸伤者撑起一把雨伞。南充一名“撑伞哥”为伤者撑起了生命最后的尊严。他的背后,一把把伞聚拢来,又有人为“撑伞哥”撑伞。他为伤者撑起的不是雨伞,而是最终,是爱。

在意外发生那一刻。2012年5月9日,杭州长运客运二公司员工吴斌,驾驶客车从无锡返航途中,驾驶客车从无锡返杭途中,突然有一块铁块像炮弹一样,从空中飞落击碎车辆前挡风玻璃砸向他的腹部和手臂。面对肝脏破裂及肋骨多处骨折,肺、肠挫伤,危急关头,吴斌强忍剧痛,换挡刹车将车缓缓停好,拉上手刹、开启双跳灯,以一名职业驾驶员的高度敬业精神,完成一系列完整的安全停车措施,确保了24名旅客安然无恙,而他自己虽经全力抢救却因伤势过重去,年仅48岁。

我们难道不能从这一个个事例中看到什么吗?在意外来临那一刻,都做出来最伟大的判断,使无数人因此生命得以延续。处处彭显了凡人善举的道德人格,展示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之美,让我们强烈的感受着爱的力量。

4. 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 书面说明具体格式是怎样的

关于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的书面说明格式,并没有明确规范和准确的格式,主要写出事故的当时情况和时间内容即可。

根据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 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扩展资料:相关案例:2014年,某大学学生在一场踩踏事故中遇难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431343061,事后,遇难学生家长找学校“要说法”。

校方解释,事发当日已放了假,学校按理说没什么责任。但家长质问,为什么孩子去了上海而学校没有干预?为什么学校在出事那天不安排课程?最后,该大学向遇难学生家属支付了一笔人道主义抚慰金。

“什么应该负责、什么不应该负责等问题已成为学校方面的重大困惑。现在感觉出了事故,学校似乎在承担无限责任。”

华中师范大学周洪宇教授昨日在年会发表演讲时表示,产生事故纠纷时,只要在学校发生的事情,不管具体原因是什么,就是学校的事,就是校长的事。教育部规定难落实 事实上,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了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12种情形。

但周洪宇表示,这只是教育部的行政规章,它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比较有限,在实际生活中很难得到落实。“学校也想依法解决学生意外死亡事件,但往往被逼着花钱消灾。”

曾有国内高校领导这样表示,大学生意外死亡给学校带来很大的困扰。记者采访中获知,多数家长的看法是,我把健康的孩子交给学校,发生意外的话学校必然有责任。

而在学校看来,意外事件的曝光和发酵,会损害学校的声誉,而且长时间的索赔和僵持也不利于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建议:制定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去年底,广东22名省政协委员联合建议中,希望由教育主管部门出面牵头成立处理应急事件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大学生意外死亡事件的处置。

他们建议成立组织机构汇总分析大学生意外死亡事件,形成报告供主管部门及各高校参考,并由地方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台解决死因鉴定、责任认定等问题的文件,制定大学生意外死亡的赔偿金标准。周洪宇建议,加快制定《学校法》,确立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学校的责任边界,而不是无限责任。

“是学校的责任就学校负,是个人的责任就个人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大学生发生意外学校负多大责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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