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科普经验站>综合知识>辞职当月五险一金单位交吗

辞职当月五险一金单位交吗

科普经验站 人气:2.9W

辞职当月五险一金单位交吗

。1、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在职一天就应该给员工缴纳当月社保。2、单位员工若当月离职,可在当月办理减员,当月应缴纳当月以及上月份的社保费。若上月底离职,单位可在上月减员,当月增员当月减员,系统不会生成社保账,单位应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上月份社保费。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离职当月公司交五险一金吗

法律主观:

法律上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如果月初离职,单位把参保关系转出,当月社保就无法缴纳,如果月底离职,就会缴费。其中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当月离职扣不扣五险一金

职工当月离职需要扣五险一金。

1、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2、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3、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

4、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扩展资料: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记账;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情况,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按照《社会保险个益记录管理办法》等规定查询缴费情况;

3、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辞职当月会交五险一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只要你没解除劳动合同,你就是单位员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单位应该给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所以,你离职当月住房公积金单位也应当缴纳。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辞职当月的社保需要自己承担公司缴纳的部分吗

员工当月离职,公司承担的社保部分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如果离职,社会保险公司缴纳部分需要员工承担,社保在你离职次

月,就需要自己交。当然,可以暂停缴纳。离职当月的社保如果公司已经上报了,那么从你的工资里扣除是合理的。

如公司拒绝缴纳,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五险一金是由公司和个人一起承担的,公司负责承担的,公司必须缴纳。从辞职的次月开始,公司就可以不再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了,员工个人可以自己转为灵活就业社保继续参保,或者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纳,或者也可以暂停缴费,只是社保断交,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会影响医保和养老险的累计缴费年限的计算,而且医保断交的次月开始,就不能再用于报销医疗费用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TAG标签:#辞职 #一金 #当月 #单位 #五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