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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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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包括从价定率计算、从量定额计算和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等。

其中,从价定率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对于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如果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根据不同的计税方法而有所不同。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包括从价定率计算、从量定额计算和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等。

其中,从价定率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对于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如果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根据不同的计税方法而有所不同。

1、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计税方法: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1.当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当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来自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理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一)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二)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4.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5.我国消费税对卷烟、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品量差真交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来自数量,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6来自.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7.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所副价款和价外费用。

即:来自销售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价外收费

拓展资料

二、消费税计税方法: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别境解时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来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用已总海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来自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金既聚原维括。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来自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来自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的特点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消费式动条候税以税法规定的特烈黄张存犯定产品为征税对象。

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获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伟越云吧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参考资料

消费税怎么计算

消费税可按如下方式进行计算:对于实行从价定率的消费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对于实行从量定额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对于实行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民币计算。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第十条

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有()

法律主观:

消费税,顾名思义是我国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东西都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一、消费税计算方法有哪些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2)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3)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1)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2)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额的销售额:(1)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的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2)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3)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二、消费税税率是多少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经批准,财政部、香烟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怎样的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烟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消费税范围。本税目下设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四个子目。化妆品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首饰珠宝玉石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法律依据: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计算公式是:

1、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乘以单位税额。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激滑铅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法律依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明好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民币计算。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让带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除以(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乘以定额税率)除以(1-比例税率)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企业发生的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般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对于消费税,应如何计算?

消费税如何计算?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等商品。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当企业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当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征收方法具有选择性;

4、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

5、税负具有转嫁性;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包括从价计税时、从量计税时、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等。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消费税主要作用是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流转税课税体系;削弱和缓解悬殊以及分配不公的矛盾等。

      一、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提醒您,消费税得计算方式如下: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消费税得征收范围如下: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

      三、消费税主要作用是什么

      消费税主要作用如下:

      1. 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流转税课税体系;

      2. 配合国家户口和消费;

      3. 筹集资金,增加财政收入;

      4. 削弱和缓解悬殊以及分配不公的矛盾。

如何计算消费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税额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避税的机会:

第一,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在确定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就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从避税角度看,应当缩小成本和利润有利于节税。

第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避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避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具有避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缩,从而节省消费税。

第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在上面的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避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强的弹性,因而具有避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完税价格愈小,越对避税有利,因此,要求避税者,应尽可能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认可。

第四,纳税人销售额中未扣除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专用而发生价款和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的销售额/(1+税率)

在上面公式中有两点值得避税者思考:一是将含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经过避税筹划将本可压缩的含的销售额直接通过公式换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企业节省消费税。

消费税怎么算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一、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计税方法: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的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拓展资料: 1、消费税相关法律 消费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它在各国开征亦较为普遍,具有特定的财政意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

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同年12月25日制定了《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这两个法律规范性文件,对我国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参考链接:消费税_百度百科。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的销售额÷(1+ 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是怎么计算的?从价计征某汽车制造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的销售额÷(1+ 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是如何计算的例题例题甲卷烟厂生产X牌香烟,2010年8月发生

1、进项税=1.7万 2、乙烟厂代扣代缴消费税=(10+4)÷(1-30%)*30%=6万 烟丝税率为30% 甲烟厂委托加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17%=0.68万3、委托加工的烟丝收回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扣除已纳税款。

所以销售烟丝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其已纳消费税3万可以抵扣。销售烟丝 销项税额=18*17%=3.06 万4、销售X牌卷烟100箱,销项税额=100*1.5*17%=25.5万 消费税=100*150*0.0001+100*1.5*45%=69万元5、当期应纳消费税=69-3=66万 当期应纳=25.5+3.06-0.68-1.7=26.18万。

消费税的计算2、某日化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8年8月发生如

1.进口原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抵扣,领用60%,可以抵扣金额36*60%=21.60万元;2.组成成套化妆品销售从高适用税率,因此,该成套化妆品应纳消费税为:48*30%=14.4万元;3.化妆品赠送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因没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征收,此部分化妆品应纳消费税:1.4*(1+5%)/(1-30%)*30%=0.63万元;4.销售其他化妆品应纳消费税为200/1.17*30%=51.28万元;5.该企业国内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14.4+0.63+51.28-21.60=44.71万元。

假设消费税率为5%怎么算消费税的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实行单一征收,是不含的销售额.具体税率计算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比例税率;大多数应税消费品适用2、从量计征 啤酒、黄酒、汽油、柴油适用;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单位税额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白酒,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卷烟适用;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数量*比例税率若应税消费品含,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将含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的销售额=含的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例如: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向商场销售货物,开具专用,列明价款30万元,5.1万元,另开出普通收取运费117元;向某单位销售货物,开具普通,列明金额4.68万元.(假设适用税率为5%)应纳消费税:[300000+(46800+117)/(1+17%)]*5%=102030元。

消费税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当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当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是商品生产流通环节涉及到的一个重要税种,在我国生产、加工商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的纳税对象。消费税的计算比较复杂,不同的商品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准确的算出应纳税额是企业报税的前提条件,那么消费税的计算方式是什么?下面我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消费税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综上所述,在消费税的计算方式中,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是最主要的两种方式,针对从价商品,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而从量商品的话,消费税应纳税额就等于销售数量乘以适用税额。目前,我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大体包括五种,一些过度消费产品、奢侈品、高档消费品都需要征收消费税。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内容。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三种

法律主观:

我国消费税的计税为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即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民币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法律客观: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法律依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我国现行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新设的一种税种。在对货物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经批准,财政部、香烟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的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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