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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是通过什么制度进行人才招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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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从它建立之后即经久不衰,延续1300多年直到中国封建社会终结才宣告废除,这充 分说明它是我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中最成熟、最完善的一项制度。在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深化 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的背景下,我们理应本着“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科学

从制度上来说最主要是通过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选拔人才,辅之以筑招贤台,出招贤榜,大臣举荐,实地察访,隐处求才等方法。

古代人才的选拔制度从古至今,人才选拔制度都是国家发现人才、选拔使用人才的重要标志。商周时期,在人才选择上,除了原有贵族中推荐、国家选拔之外,也特别注重品行和实际能力。在人才使用上,也是不拘一格,因为人才关系到国家成败,关系到事

古代是通过什么制度进行人才招聘的?

察举制: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就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经,秦统一之前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等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

在近代中西文化交流过程中,中国的科举制度被介绍到了西方。科举制用考试选拔人才的原则备受推崇,对欧洲文官制度的确立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中世纪欧洲各国政府实行赐官制,文职官员的录用不进行任何考试。因此,像大哲学家培根这样有才华的人,

察举制也就是选举,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汉代察举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末改。不过,有时单举其中的一二科或全举四科,均有诏令临时规定。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

科举制一直是我国古代选拔人才的重要机制,士子无论富贵清寒,苦读诗书经卷,他日一朝高中,飞跃龙门,成为天子门生,之后则可入官途,优秀者更能在京朝为官,前途无限量,故而无数学子辛苦学习,就是为了科举,而后为帝王家卖命。而科举实则是

古代是通过什么制度进行人才招聘的? 第2张

?九品中正制:在汉末军阀混战的冲击之下,乡里组织遭到破坏,“乡举里选”的传统做法难以为继。在此情况下,三国时的曹魏御史大夫陈群制定和推行了“九品中正制”。在朝官中推选有声望的人担任各州、郡的“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地士人,按其才德声望评定九个等级(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然后根据士人的品级,向吏部举荐。吏部依据中正的报告,按品级授官。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族世袭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中央制度演变 特点:相权日益分散削弱,君权日益加强。(中央日益集权于皇帝) 史实:①汉武帝从地位低微的士人中破格提拔选用人才,参与国家中枢的主要决策,皇帝亲自任命和直接指挥的高级将领也往往参议机要,形成了与属于丞相、御史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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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南北朝时期的士族制度,只是按照门第高低分配权力,不能满足数量众多的出身低微的地主的要求,而门第高的士族,因而加剧了当时的和地方割据的倾向,说明士族制度已经腐朽。同时封建经济有所发展,尤其是均田制实行后,中小地主势力增长,非常渴望进入统治阶层。隋唐时期实现了国家的统一,为革新、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在选官上实行了科举制。

中国古代官吏铨选的途径很多,有世袭、纳赀、军功、荐举、郎癣恩荫和科举制等。主要有三个阶段和三种制度,即先秦的世袭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荐举制和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 世袭制 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

唐代科举有常举和制举两类。常举每年举行,于进士科外,复置秀才、明经、明法、明字、明算等多种;制举由皇帝临时立定名目,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文辞清丽科、博学通艺科、武足安边科、军谋越众科、才高未达沉迹下僚科等百十余种。

1、世卿世禄制 “卿”:是古代的高级官吏,“禄”是古代官员的俸禄,世卿世禄制即指的是西周初期的周王室和各个诸侯国的卿大夫等官吏可以父死传子,世袭此职,世代享有该职俸禄。 世卿世禄制是一种古代早期的官员更替制度,到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华

科举制度为以后历代王朝所沿用,但到了明清时期,专重“四书”“五经”,以八股文取士,禁锢了士人的思想,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中国近代落后于西方的文化因素。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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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在有科举制度之前(没有科举制度选拔人才的时候),政府是怎么做的,那些军师,将军之类是怎么来的

首先古代选拔官吏的制度,起源于先秦时期的选士、养士制,历经两汉时期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时的九品中正制,最后才定型为隋唐及后期的科举制。

先秦选拔人才的世官制度,一般都是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汉朝的察举制度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e799bee5baa631333431363039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自己报名参加,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

扩展资料:

科举前的人才选拔:

在春秋以前,没有专门的人才选拔方式,底层有识之士如果不是有大机遇根本无缘官爵,永无出头之日,只能被埋没在芸芸众生之中。这个时期实行的是“世卿世禄”,类似于古代皇帝的世袭制度,父亲的官位儿子继承,不管是愚蠢还是呆萌,位子都是他的。到了战国这种制度被逐渐废除。

秦始皇以武力统一海内,各项制度重新划定。秦朝的官员选拔制度和立国有很大的关系,"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意思就是说做官的途径就是开疆拓土,能打胜仗。

这是秦朝最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注重的是大臣的军功,轻文重武。因此在秦朝要想当官就要多砍敌人的脑袋,这也是秦军作战勇猛的原因之一。

汉朝的人才选拔制度更加完善,改善了秦朝的文武不平衡的现象。察举、征召、辟除、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并存,选拔人才的权利逐步向中央转移,但依旧比较零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的人才选拔制度

科举是中国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234323564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生活方面的*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日趋*,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中国古代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员的制度叫什么最早在什么

科举考试是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才资源,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让读书人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对于中国传统社会后半段的*运作和

教育

模式都具有关键作用。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制度、教育、人文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才,打破贵族世袭的现象,以整顿吏制。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拔人才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大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才。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

科举考试作弊被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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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仕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束缚;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精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就算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临时约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对世界

阆中贡院考场

阆中贡院考场

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缺点

按照钱穆先生对中国古代*制度的研究:“一项好的制度若能长久永远好下去,便将使*窒息。”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特别是在封建社会下,科举制度也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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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由于统治者改变考试内容使科举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枷锁,明太祖将源于元朝的八股文体正式定为科举考试文体。这种文体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段落组成,后四个段落中均有两股对仗的文字,合共八股,所以叫做八股文。八股文的主题须代圣人立言,即以孔子的思想去指导写文章。清朝将圣人扩大到孔门*及朱熹等理学家在内的圣贤,并要求以朱熹行文的语气为样式。乾隆以后,试帖诗成为科举考试的重要项目。试帖诗与八股文一样,有固定的程式,也是八联十六句,不过八股变为六股。首联如破题,次联如承题,三联如起讲,四五联如中股,六七联如后股,八联如束股。而且必须发扬孔孟和朱熹思想,不可任意抒发自己的感想。定八股的原来用意我想可能是,用固定的格式写,便于考官评分,以示“公平”。否则,各人有各人的写作风格,必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难分高下的情形。但是后来却成了统治者控制思想的工具,由于考八股文,压抑了那些本来不擅长科举科目的人的思想,也使一些知识分子,无法在学术上、思想上进行创新。从而导致了思想上的落后,使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停滞不前。甚至产生像孔乙己那样的科举牺牲者。

第二、科举制度也产生了家庭悲剧。由于科举制度及第者享有丰富的优待的荣誉,而且科举也是普通人出头的重要途径,因此经常会有贫士高中之后抛妻弃子的悲剧发生,相信陈世美(首先,这只是戏曲中的人物,据考证纯为子虚乌有,况古之帝王岂容如此欺君之人哉;其次,这也是个人的私德问题。)的丑名是无人不知晓了。这虽然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事人的思想价值观,和责任感,但是科举毕竟给了它这样一块生存的土壤。

最后,科举制度导致官场*。科举制度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并且官官相护。清朝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借着乾7a686964616f31333363373133隆皇帝对他的宠爱而一手遮天,收受贿赂,富可敌国。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造成了官场的黑暗和社会的混乱。

总之就科举制度的消极作用来说并不主要是制度本身的错误,制度本身来说应该承认科举是一项好的选官,选才制度。科举制度是

古代科举制度对人的摧残

古代科举制度对人的摧残

为了选才,也是能够选出传统社会的真才并委以重任的。至于明清科举的八股文之风,加上中国传统重术不重技术,重视人文科学轻自然科学的传统,才是导致明清以后科学技术落后的真正原因。许多论者把科场上的作弊如挟带、*、贿赂考官、通关节等说成是科举制的弊端,认为晚清科场作弊盛行说明科举制黑暗。实际上,从宋代以后基本定型的科场条规来看,作弊是人的问题,而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就是现在的高考也会有作弊现象。妇女被排除在选拔范围之外,也不能归罪于科举,没有科举制,古代妇女也一样无权参政,这是古代社会性质所决定的。

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历史上其他一些周边的国家除了有学子赴中国参加科举考试外,也在该国设立科举制度。

越南

越南的科举制度,始自于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全世界科举制度最晚废除的国家。

越南的科举制,最早始于越李朝的李朝仁宗太宁元年(1075年),但李朝的科举制一共只举行四次,人数也较少,未产生较大影响。其后陈朝太宗建中八年(1232年)时,再度实行科举,其施行方式,是设立太学,由太学生参与考试,来取得进士资格。其后为了扩大科举取士,陈朝睿宗于隆庆二年(1314年)正式创立进士科,让更多的人能参与进士考试。

后越黎朝时,进一步模仿中国明清的科举制度。明太祖洪武三年,曾允许安南、高丽、占城士人在该国乡试通过之后,到南京参加会试,之后明成祖永乐四年(1401年),又一度将安南收入版图,这些都促成中国科举制对其后的黎朝越南重大的影响,包括乡试、会试、殿试*的考试方式,以及黎朝裕宗(1705-1728年)时设立武举。其后越阮朝的明命十年(1832年)进一步引进八股文为主要的考试内容,此外,黎朝和阮朝都有成立与明清时贡院类似的专门考试场所。

朝鲜

朝鲜的科举制度始于高丽光宗九年(985年),并到朝鲜王朝才正式实施。至1894年止,科举制在韩国历史上存在了900多年。朝鲜时期的科举制度分为文科、武科及杂科(易学科、医科、阴阳科、律科)。每三年举行一次“式年试”,此外还举行各种不定期“别试”。不定期有国王亲临考场的“亲临试”,该试再分成成均馆儒生参加的“谒圣试”和在昌景宫举行的由官员参加的“春塘大试”。

朝鲜王朝的统治阶级是“两班”,即文班和武班的大臣。科举考试是成为两班文武的必由之路,名义上平民也可以参加,但事实上主要被两班子弟垄断,尤其是文、武两科。

杂科中的医科考试会在汉阳举行,一般每五年一次,目的是要补充内医院的大夫空缺,假如五年内没有空缺,便不会举行。医科考有关“内景”﹝内科)、“外形”﹝外科﹞、“杂病”、“汤液”﹝药学﹞、“针灸”等五科的知识。

日本

日本在8、9世纪时仿照唐朝的制度举办贡举,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等四科和医、针等二科,其中以秀才科为盛。由于贵族干政、学官世袭,到10世纪以后,基本上为贵族所把持,并且也不是依据才学高下,而是以资历名望,致使科举日渐流于形式化。

11世纪以后,虽然在形式上还继续实行式部省试,但考生皆由权贵推荐,应考者几乎是无条件及第,科举制至此已完全异化。江户时代贡举已经绝迹。

中国古代是什么制度,是君主立宪制吗?

1、基本制度7a6431333337613765——封建*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萌芽于战国

内容:①理论上,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建立封建*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国家。②实践上,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建立于秦朝

内容:确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特点:把*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3)巩固于西汉

内容: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特点: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4)完善于隋唐

内容: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

特点:①用分权的办法来加强君权;②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

(5)加强于北宋

内容:集中军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军、财权;派文官做知州,与通判互相牵制。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

特点:强干弱枝;在中央分权的基础上地方分权。

(6)发展于元朝

内容: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特点:地方行政体系有了重大发展;建立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直接管理制度。

(7)强化于明清

内容: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离统兵权和调兵权,制定《大明律》,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朝制度,增设军机处,大兴*,强化*主义中央集权。

特点:*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

(8)结束于1912年

辛亥*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制度。

2、中央行政制度

(1)三公九卿制:它是秦始皇创立的*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的中央行政制度,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组成,其中丞相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御史大夫兼理监察事务,太尉负责管理军事。

(2)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综合汉魏以来的官制而创立的一种新的中央行政制度。三省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是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重要政令,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六部即吏、户、礼、兵、形、工六部,是尚书省的下设机构。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彼此相互监督和牵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体系,有力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元、明、清各朝官制均在此基础上稍加变化,实质情况变化不大

★古代宰相(丞相)制度的变革:秦在中央设三公九卿制,丞相为首,协助皇帝处理政事;西汉汉武帝改革官制,实行内外朝制度,削弱相权;东汉光武帝扩大尚书台权力;隋唐设三省六部制,把相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体现了皇权的加强;北宋在宰相下增设参政知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使分割军权,设三司使分割财权,把宰相职权一分为三,便于皇帝总揽大权;元朝设中书省,置右、左丞相,行宰相职权,为最高行政机关,另设枢密使、御史台、宣政院分掌军事、监察和宗教事务;明朝废丞相,权分六部;永乐朝设内阁,实行“票拟”;清朝设军机处,丞相制残余荡然无存,反映出皇权已达到顶峰。从变化之中看到,皇帝对相权分割、削弱,一步步把各种大权集中到自己手中,从而有效地实行君主*。

3、地方行政制度

(1)分封制(目的、对象、内容、作用):西周统治者为了巩固奴隶主政权,*上实行分封诸侯的制度,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到春秋战国时逐步崩溃,被郡县制取代,在以后的某些朝代仍保留。

(2)郡县制:春秋战国时出现,秦朝在全国推行,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取代了分封制,大大削弱了地方政权的独立性,加强了中央集权,这是我国地方行政制度上一个划时代的改革,郡县制在我国被长期沿用下来,影响十分深远。

(3)郡国并行制:西汉初期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同时又有封国制。郡国并行,不利于国家的统一管理,具有*的危险。

(4)蕃汉分治制:在辽境内,居住很多民族,汉族与契丹等族在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人民的生活方式上有很大的差异,为此实行“蕃汉分治”的*制度,即“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它的特点是民族分治,实质是阶级统治而非民族压迫,作用是促进了契丹的发展,加速契丹封建化进程,也推动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5)猛安谋克制:金建立后,为了加强统治力量,阿骨打推行猛安谋克制,它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猛安谋克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推进了女真族的封建化进程。

(6)行省制:元朝是当时地域空前辽阔的封建国家,为了对各地实行有效的管辖和统治,元政府建立了行省制度。它的确立,巩固了国家统一,使中央集权在体制上得以保障,是继秦朝郡县制后,我国*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变革。元朝的行省制度对后世的*制度影响深远,行省从此成为我国的地方行政机构,明清沿用此制,一直保留到今天。

(7)僧官制:明朝在*实行僧官制度,由于藏区人民信仰藏传佛教,明政府利用宗教来统治藏区人民,但规定各级僧官由朝廷任兔,从而加强了对*的管辖。

(8)八旗制:八旗制度是明朝后期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创建的一种制度,八旗制度按军事组织形式把女真人编制起来,由贵族控制,具有军事征伐、行政管理、组织生产三项职能,是一种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既是军事组织又是行政管理制度,促进了女真社会的发展。八旗军为清朝统一中国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入侵,八旗军自身的*,其战斗力逐渐下降,在*太平天国过程中兴起的湘军、淮军,对其冲击很大,特别清朝编练“新军”的大规模进行,八旗军寿终正寝。

(9)土司制:明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沿袭元朝的统治办法,在那里实行土司制度,这些由当地少数民族担任的土司官,对辖区内的行政有自主权,且可以世袭,拥有很大的权力,逐渐演变成一种割据势力。

(10)“改土归流”:形成与发展:明朝永乐年间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开始取消土司衙门,改由政府派遣流官直接统治;清朝平定三藩之乱后,雍正帝大规模实施。改土归流是我国*发展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它不仅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改变了当地落后闭塞和纷争的状况,而且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认识:①历代封建统治者,通过一系列行政区划分与变革,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将地方权力集中中央,使多民族国家不断发展。②由分封制到郡县制,主要反映管理任用原则由宗法血缘关系到行政任命关系的变化,属于*制度进步的表现。由郡县制到行省制的变化,主要反映行政区划分的变化,一般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区越划越小,越划越多。③地方官制的演变:秦商鞅变法设县,统一后推行郡县制,郡守为地方最高长官,掌军政大权;东汉末年,州刺史成为地方最高长官;唐玄宗设节度使,有行政、财政、军事等大权,演变为藩镇割据;北宋削减节度使节度使权力,派文臣任知州,设通判,集中地方财权与司法权(设转运使等);元设行中书省;明实行三司分权,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与都指挥使司互相牵制,开始改土归流;清在各省区设总督、巡抚、将军、办事大臣,进行管理,并大规模改土归流。

4、选官制度

(1)世官制:西周时期按照宗法血缘关系实行世卿世禄的选官制度。

(2)察举制:汉朝发展了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其中察举制是主要内容,它是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西汉通过这一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主要依据个人才能和品德。东汉时,察举制注重孝廉一科。察举主要依据个人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随着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3)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实行。起初家世才能并重;西晋后,注重门第和家世,促进了士族制度的发展。

(4)科举制:随着士族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原来的选官制度已经无法推行下去,隋朝创立了科举制,唐朝加以完善。这一制度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①选官标准由世家门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由推选逐渐发展到公开考试;②人才逐渐趋向制度化,形式日益严密,体现相对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

5、古代监察制度:中央设御史,监察百官,历朝沿用,但地方监察制有一些变化。

(1)秦朝:中央设御史大夫,地方设监御史。

(2)西汉:汉武帝设13州为监察区,设刺史进行监察,级别不高,可监察诸侯王以及地方*。

(3)东汉:刺史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东汉末年,刺史演变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

(4)北宋:设通判,负责监督知州,可直接向皇帝报告,公文须经知州和通判联合签署才能生效。

(5)明朝:地方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地方监察、司法;又增设厂卫特务机构,监视百官与平民。

6、军事制度(兵制)

府兵制;募兵制;禁军制;更戍法;保甲法;将兵法;猛安谋克制;八旗制。

7、少数民族创设的制度:

均田制、租调制、府兵制、蕃汉分治制、猛安谋克制、行省制、八旗制度。

8、古代其他重要*制度

(1)禅让制:是原始社会末期,民主推选部落联盟首领的一种制度,是在显贵家族圈内进行的。它既是原始公有制在*上的反映,又是原始社会崩溃的信号。

(2)世袭制:从禅让到王位世袭,从天下为公到天下为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阶级对立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世袭制以其鲜明的私有化体现社会的重大进步。

(3)宗法制:宗法制是一种西周以来以血缘亲疏与嫡庶来确定继承关系和名分的制度。宗法制所形成的宗族制度和特权制度,对后世影响巨大。

(4)军功授爵: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规定按军功大小为标准,授以爵位和赐给田宅。在*上废除了奴隶主贵族享受爵禄的特权,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专政的建立。

(5)士族制度:士族是由豪强地主发展而来,属于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士族制度形成于魏晋,东晋时充分发展,南朝末年走向衰落,隋唐时消亡。它是以门第的高低为标准选择官吏的,即“做官看门第,通婚分士庶”,是一种腐朽的*制度。

三、重点问题精讲

1、*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概念:*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基本的*制度。它包含*主义与中央集权制度两层含义。*主义是就中央的决策方式而言,是指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具体说就是皇帝个人专断*,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中央集权针对地方分权而言,是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实质是地主阶级压迫以农民为主体的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

(2)形成并长期维持的原因:①封建经济(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是其经济原因;②主张中央集权、以法治国的法家思想和融合了法道等各家精髓的儒家思想为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思想基础);③中国特殊的地理和气候条件是促成制度形成和巩固的重要因素(地理原因);④统治者政策调整,维护国家统一、社会安定,保证生产发展的需要。

(3)基本矛盾:①中央与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②中央内部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4)发展趋势:①不断改革中央行政机构,削弱相权,加强皇权;②不断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管辖;③加强对人们的思想控制;④加强对官员的选拔与监督。

(5)特点:①皇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②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③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④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⑤皇权借助于神权,宣扬“君权神授”等理论;⑥以文化*巩固政洽*;⑦中央和地方、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伴随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始终;⑧*主义中小央集机制度在明清时期登峰造极,并走向反动。

(6)评价:

积极:①*:中央能够控制地方,从而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统一。②经济: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有利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民族关系: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下,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更加频繁,民族融合加强,从而促进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④对外关系:中央集权的加强,为抵抗侵略、维护主权提供强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国家利益。⑤文化: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便利了各民族、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推动了整个中华民族文化水平的提高。

消极:①*:君权*易形成*统治和导致*现象的出现,成为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②经济:在明清时期,严重阻碍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③文化:钳制了人们的思想,使知识分子脱离实际,阻碍了科技创新和文化的进步。④对外关系:明清实行闭关政策,阻断了与世界的联系,造成中国逐渐落后于世界潮流。

2、科举制

(1)发展过程:①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十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②隋炀帝时,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③唐贞观年间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④武则天创设武举和殿试;⑤开元年间,任用*主持考试提高科举地位;⑥北宋考试分乡试、省试殿试*,殿试成为定制,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实行糊名法,录取名额大大增加;⑦王安石改革科举,废明经,进士科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⑧明代开始实行八股取士;⑨清朝前期承袭明代科举制,1898年戊戌变法提出废八股取士,1905年清政府制定新学制,废除科举制。

(2)评价:科举制度的开创,是社会经济发展、阶级关系变化的产物,是一种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选官制度。在不同时期,其历史作用不尽相同。

积极作用:①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基础,改变了封建社会前期世族门阀把持朝政的局面。②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和活力。③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④读书、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⑤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唐诗繁荣。

消极作用:①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或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②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③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④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古代西方人才选拔制度

在近代中西文化交流过程中,中国的科举制度被介绍到了西方。科举制用考试选拔人才的原则备受推崇,对欧洲文官制度的确立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中世纪欧洲各国政府实行赐官制,文职官员的录用不进行任何考试。因此,像大哲学家培根这样有才华的人,为了求得一管半职,只好去巴结宫廷权贵。赐官制必然导致吏治*,“朝有南郭,野有遗贤”的现象相当普遍。

新航路开辟以后,来华的西方传教士潜心研究中国的典章制度,不断向欧洲传递东方的信息。16世纪中期来华的传教士克鲁兹,发现科举制与西方人事制度迥然不同,实行“学而优则仕”的原则,他对此很感兴趣,随后在游记中把中国科举制介绍到欧洲。这个世纪末,欧洲就有了关于中国科举制度的详细报道。18世纪介绍中国最有影响著作是阿尔德的《中国概况》,其中介绍了中国科举制度。至1810年,《大清律例》被译成英文,也有关于科举的法律条文。

欧洲人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332636364了解到中国科举制度以后,都异口同声地称赞。16世纪的门多萨认为,中国是世界各国中治理得最好的一个,他把原因归于中国竞争性的科举制度,说中国通过竞争开放一切官职,从而利用了所有中国人的聪明才智。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说,中国只有通过严格考试的人才能出任官职,“中国由那些及第的人治理着”,*清明,经济繁荣。牛津大学教授纽曼说,中国行政制度是迄今为止存在于东方的无与伦比的优秀制度。即使中国在鸦片战争中失败,欧洲学者仍对科学制度称道不已。廉士在《中国总论》中说:“中国通过卓越的考试制度录用文官武将,这是他们制度惟一不同于古今任何一个伟大的君主国家的地方”。

欧洲人赞赏的是中国科举制度选拔人才的原则:机会均等,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出类拔萃的制度,值得效法。

在中国科学制的影响下,欧洲开始废弃腐朽的赐官制,确立从竞争性考试中选拔文职官员的制度。早在1776年,英国著名经济家亚当·斯密就提议,每个人“被获准在任何机构自由从事某一职业前,必须经过考试或试用”。他的主张是受法国百科全书派的影响,而后者又是受中国*哲学的影响。斯密提出选拔人才的原则为欧洲各国普遍接受。法国首先师承中国,在1791年进行了文职人员的考试,德国大约是在1800年。英国有识之士早就呼吁政府效法中国科举制度,面向全体国民,开科取士。1833年,英国确认了通过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但直到1847年,英国某一驻外机构为聘任办事员,才进行了最早的竞争性考试。此举受到种种非难,但英国行政改革者最终获得胜利,应为这是一种卓越的选拔人才的制度。1855年,英国成立了第一个文官委员会,主持普通文职人员竞争性考试。1870年,英国颁布法令,使文官的竞争性考试正常化,英国文官考试制度最终确立。

英国文官考试面向公众,定期举行,对应试者进行基础知识的笔试,低级职务的考试在地方进行,高级职务的考试才在首都伦敦。强调入选者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和确定试用期,与中国科举制度的形式非常相似。当时的英国报刊就指出:“生活中没有什么能比这与中国所实行的制度更相似的了。”《大英百科全书》对英国文官制与中国科举制的渊源关系也有公允的结论:"在历史上,最早的考试制度出现在中国,它用考试来选拔行政官员,并对已经进入仕途的官员实行定期考核。"

英国文官制度吸收了中国科举制的精华,又影响了欧洲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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