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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工资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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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月工作21.75天计算工资。事假工资可全扣。病假必须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无全勤奖,事假与病假

现在很多人都在进行工作,那么事假工资如何计算呢?今天小编为大家讲讲事假工资如何计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材料/工具

事假工资

方法

首先在很多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中,请事假都是扣当天工资。日工资=月工资/21.75。

国家法定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法定标准的计算逻辑是:你请假7天,除去周六周日,实际请假5天

事假工资怎么计算

然后年假、婚假等合法带薪假期一般都不会扣工资,是全额发放的哟。

没有规定,属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可以协商,事假没有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

事假工资怎么计算 第2张

接着如果请假是请病假的话,是另外一种情况。请病假且有相关证明,一般是发放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没有规定,属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可以协商,事假没有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

事假工资怎么计算 第3张

最后对于怀孕的女职员来说,产假工资一般先走生育保险报销,生育津贴低于工资部分由公司补齐。

1、事假是没有工资的。一般来说一年内休事假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除工资的,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2、

事假工资怎么计算 第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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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怎么计算,事假和病假工资怎么扣

在劳动合同百中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的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度标准。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可以在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回定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如没有工会的,则之间按照当前的工资的70%计算工资,单位答是不能随便扣职工工资的。

扣事假\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按每月工作21.75天计算工资。事假工资可全扣。病假必须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无全勤奖,事假与病假均不属于带薪年假的任何一种,扣除比例一般按照请假1-3天(扣百除20%计算);全部扣除全勤奖后,支付80%的请假期间的日均工资。

应发工资直接做成扣减事假和病假的金额,账上不反应事假和病假情况。或者反映的话把事假和病假做成营业外收入。即: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

营业外收入

现金/银行存款

扩展度资料:

病假工资专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属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病假工资

劳动法规定请事假是怎样计算工资的?

没有规定,属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可以协商,事假没有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zhidao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一、日工资数: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版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权为21.75,而不是21.16。二、应得工资数:基本工资减加上你的加班费、津贴、补助就是你的实际应得工资。三、实得工资数:应得工资扣除请事假天数的工资、社会保险数额、个人所得税(如果有的话),剩余的就是你是的工资数。

请事假工资如何计算呢?

国家法定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法定标准的计算逻辑是zd:

你请假7天,除去周六周日,实际请假5天。如果你的月工资是1800,那么,你每天的工资应为:1800/21.75=82.76元,扣去5天专的工资,总共要属扣413.79元。

所以,领导如果说是按一天50来给你扣工资的话,是完全合理的,而且是比较宽松的做法。

请假工资计算方法

员工请假工资通常是从月工资中减去应上班而请假未上班的日工资,用人单位可e69da5e887aa7a6431333431346436能会酌情克扣相关福利。劳动者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请假的日工资*请假天数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 

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在标准工时制度下,把每月的日数刨去双休日就是计薪日。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

支付标准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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