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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样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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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不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

劳务关系是一种传统的经济社会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依据民事法律规范,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依约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广义上,它包括承揽、承包、运输、技术服务、委托、信托和居间等。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主体上,双方当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劳务合同内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可以口头约定,也可签订书面合同;第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第三,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

材料/工具

方法

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合同主体、法律适用等5个方面都有所不同,5种不同方面的详细描述如下: 1.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用工双方方面的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动者是指符合劳动年龄条件,具有劳动权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或民办非企业;而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此外,法律法规对劳务提供者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 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外资企业应当听取工会的意

应该怎样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主体地位不同

七、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衍生的相关关系来分析 如何区分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问:如何区分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答:区别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考虑

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地位不平等,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等。反映的是一种稳定、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相结合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且二者关系往往呈“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

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共同之处是一方提供的都是劳动行为,但其本质的区别

应该怎样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第2张

当事利义务不同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一、 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方面的主要区别 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二者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

1)、报酬、社会保障待遇上,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等待遇,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承担义务的确定性规范。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劳动者属于工伤事故,劳动风险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区别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考虑下几方面: 第两者产生依据同劳动关系基于用人 劳动者之间关系应当认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 第二主体同劳动关系种平等关系用人单位和

应该怎样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第3张

2)、报酬支付的原则上,劳动关系由于受国家干预较多,双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需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且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背民法中平等、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一、 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方面的主要区别 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

应该怎样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第4张

3)、报酬支付形式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给劳动者,有一定的规律性;而劳务关系的报酬支付由双方约定,往往一次性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支付。

区别:1、调整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于《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劳务关系适用于《民法通则》或《合同法》;  2、解决争议的途径不同。劳动关系通过劳动争议仲裁

应该怎样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第5张

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章违纪处理权上,劳动关系中,若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而在劳务关系中,单位也有对劳动者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不包括对其给予其他纪律处分等形式。

劳务关系,而雇佣人接受受雇佣人提供的劳务,并且给付约定的报酬。 雇主与受雇佣人之间不是平等关系,而是存在支配和服从的关系。 与劳动关系中的支配、服从关系不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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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3、劳动关系具有隶属行,即劳动者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 2、 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外责任的区别,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一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一般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二,相互责任的区别,在劳动关系中,若不履行、非法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民事的责任,而且还要负行政的责任,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罚款等行政处罚。劳务关系纠纷中,当事人之间违反劳务合同的约定,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无行政责任。

3、劳动关系具有隶属行,即劳动者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 2、 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

应该怎样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第7张

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 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导致用人单位欺凌劳动者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以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如各类保险金的缴纳、最低工资、最高工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强制性义务;而劳务关系作为一种民事关系,以私法自治为原则,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受国家干预程度低。因此,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外,当事人可以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对合同条款充分协商,法律不予干预。

由于法律对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没有下达准确的定义,所以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劳务合    一、雇佣关系在法律上应该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是和劳动关系相区分的,也

应该怎样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第8张

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 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皇橇斓己捅涣

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其发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的纠纷,其产生、变更、终止及纠纷解决均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若劳动法没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其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劳务关系时,当事人可以双方协商确定是否需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法律对此不加干涉。

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动法》、《民法》 在劳动争议仲裁、法院审判活动中,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常常被混淆,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也出现偏差。如何正确

应该怎样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第9张

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与某单位形成的确实不属于劳动关系,也不属于劳务关系,而应当是雇佣关系。因此,你的 因此,你应该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果要

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且适用中止和中断;因劳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至法院起诉,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致残、致死,职工本人或家属要求企业予以经济赔偿的纠纷。因而,区分两类案件的关键取决于当事人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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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e69da5e887aa7a686964616f31333365653261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5、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员,其提供劳动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构成用人单位整体行为的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与劳动者本人没有关系;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纯粹是由于自身的过错给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该损害与雇主无关。

6、合同内容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7、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不同。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契约或者说从属的雇佣契约。企业对职工遵守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有进行奖惩的单方权力。而劳务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只有劳务合同本身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任何一方的内部规章制度不能成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8、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9、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不同。作为劳动关系中的职工,有权通过工会、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等途径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就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经营决策、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等事项行使批准、提议或发表意见等权力。但是,作为劳务合同关系中的劳务提供者,则不是企业的内部员工,不享有上述权力,无权干涉或者过问企业的生产经营。

10、作息时间的规定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法定休息休假时间劳动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额外的加班工资,等等。对于劳务合同而言,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劳务提供者可以自行安排提供劳务的时间。至于是否在法定节假日提供劳务,每天提供多少时间的劳务等问题,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法》第62条之规定处理。劳务报酬的数量,由双方直接在劳务合同中约定,不因劳务提供的具体时间而改变。即使每天提供劳务的时间超过了八小时,或者每周超过四十小时,或者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提供劳务的,劳务提供者不得据此要求额外的报酬。

11、工具、设备等等物质的提供不同。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厂房和办公场所、仪器、设备等物质条件,为劳动者的劳动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保障和防护设备。在劳务关系中,工具、设备等物质条件的提供,如果合同中未做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应由劳务提供者提供。因为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的义务主要是提供符合约定的劳务成果,至于劳务的提供方式,由劳务提供者自行决定。

12、职业技能培训的义务不同。在劳动关系中,根据《劳动法》第68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进行职业培训的义务,以增强劳动者的技能;在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技能的提高,当其本身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只管接受其提供的劳务,不干涉其职业培训事宜。

1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14、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15、报酬的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的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多为一次性的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劳动合同关系中,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报酬的支付方式以货币形式和按月支付为显著特征。劳务合同关系中,报酬可以以货币、实物或有价证券等方式支付,可以分期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16、获取报酬的优先程度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获取的报酬表现为工资;在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获取的报酬为劳务费,属于一般债权

17、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上的责任。

18、保护时效不同。作为一般民事案件,劳务争议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之规定,即两年。现行劳动仲裁的申诉时效为六十日。

1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0、履行合同中的伤亡事故处理不同。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劳动者的职工在为用人单位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只要不是劳动者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害,即使是劳动者过失违章行为所致,都应认定为工伤。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即使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仍然应当对遭受工伤的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关系不适用工伤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劳务提供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只能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由过错方来承担赔偿责任,即过错原则。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

https://zhuanlan.zhihu.com/p/78124466看我的知乎文章,有详解。

简单来说:

【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通俗的来说就是一切合法成立的非自然人单位。更通俗的说就是在工商局等政府机构备案过、依法成立的证照齐全的单位<大到阿里巴巴,小到沙县小吃>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这里排除在校大学生兼职和退休以后的返聘人员)之间形成的、后者向前者提供劳动过程,后者向前者提供报酬的一种关系。

【雇佣关系】也是一方(雇员)向另一方(雇主)提供劳动过程并获得报酬的关系,但是其与劳动关系对主体要求不同(可以把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看成是两个互不相交的部分,二者共同构成一个圆)。即不属于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过程并获得报酬的关系即属于雇佣关系,比如两个自然人之间、有限公司和在校大学生之间...

其次,我们在说雇佣关系时要与帮工关系与承揽关系作出区分。帮工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动过程但不获得报酬的关系;承揽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工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4b893e5b19e31333431363565作成果并获得报酬的关系。二者与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大前提(内容部分)不同。

【劳务关系】全称应为“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其与雇佣关系是同一个意思不同的表达罢了。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关系所形成的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依劳务关系所形成的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8685e5aeb931333330333636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而雇佣合同与之相反。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如何辨别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两者产生的来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自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zd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复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制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百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度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定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

3.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资,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问一次性的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4.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答劳动法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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