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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冲红应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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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冲红分为普通跨月冲红和专用跨月冲红。 一、普通跨月冲红步骤: 带上要冲红的纸质普通,到所属税局填写普通红字报备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直接开具负数的普通即可。 二、专用跨月冲红步骤: 1、没

财务人员难免会遇到跨月要作废、冲红、退货等情况,那该怎么操作呢,步骤如下:

方法

普通跨月冲红:直接到税务局填写普通红字报备单,然后再在防伪开票软件中直接开具负数的普通即可

红冲,就是冲减原销项,然后开具正确的重新入帐,跨月的就需要开红字了。 购买方必须暂依照《通知单》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后,与留存

跨月冲红应该怎么操作

专用跨月冲红步骤:情况一:已认证。1、由购方申请,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申请单,打印两张盖上公章;2、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去所属税局,领取红字通知单;3、将通知单交给销方,由销方在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

1、红冲步骤:纳税服务中心受理——转管理员实地勘察——报征收管理科审批——转纳税服务中心——送达纳税人。 2、红冲主要是用红字做一张和蓝字一模一样的红字凭证,将原有凭证冲减原销项,然后开具正确的重新入账,如果出现跨月红冲就需要

跨月冲红应该怎么操作 第2张

情况二:没认证。1、由销方申请,因开票有误尚未交付或者因开票有误对方拒收(这个情况,一般购方会有拒收证明);2、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申请单,打印两张盖上公章;3、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去所属税局;4、领取红字通知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

税务部门会对滞留票原因进行检查的。所以正确的办法只能是申请红字冲了之后重开。红字申请是对方向税务部门提起申请的。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

跨月冲红应该怎么操作 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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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销售统一*如何开跨月红冲票

国税部e69da5e6ba90e799bee5baa631333431356665门提醒纳税人,机动车零售企业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税控版机动车*如发生以上此种情况,且*隔月、车辆已上牌缴税后需“冲红”重新开具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及时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盖有“无法认证”章的机动车*抵扣联复印件或车辆购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该*无法认证的证明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做好机动车的*抵扣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应征消费税的车辆及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必须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

使用该税控系统的机动车零售企业向*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动车的,需在机动车销售统一*“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统一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向其他企业或个人销售机动车的,仍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在日常工作中,国税工作人员发现一些机动车零售企业在向*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动车时未在机动车*“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正确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造成购买方企业无法认证抵扣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跨月*专用*如何开具红字*

已认证通过的情况下,开具红字*的方法如下:

1、写一份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防伪税控内开具“红字*申请单”,打印两份,并将数据导出到U盘内。

3、带着申请单、复U盘、*原件及复印件记账凭证复印件到纳税评估科或税管员处,出具调查稿。

4、将开具好的红字*专用*通知单拿回来,寄给开票方,并做进项税转出。

应凭对方复印的*和有关证明(要有单位公章或消费者个人签字及身份证号码),开具红字*。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红字*的存根联、抵扣联和*联不得制撕下。

扩展资料:

若*未缴销,不需开具红字*。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联,在该*的所有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劳务收入的凭证,然后按实收款项补开*。

根据《中华人民百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开具*后,如发生度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红字*

*普通*如何冲红字

1、登录税控*开票软件;zhidao

2、*管理----*普通*填开----红字专

3、点击红字----输入对应要冲红的蓝字*的*代码及*号码----下一步----系统就会自动显示出先前开具的*信息,只是是以红字表示----打印即可。属

*的专用*跨月红冲需要怎么做,如果是跨2月又如何做?

只要不在当月百就要开红字*,但不能超过180天。首先在开票系度统里面打一份红字*申请单,到税务局审批,问税务局会给你开一份红字*通知单,答按照通知单开一份红字内负数*,做账冲回开错的那份,再重新容开正确的。

开**开错了,但已跨月,要重开,怎么操作

*普通*开错了,已经跨月了;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而又需要重新开具*的,销货方应先通知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然后销售方根据批准后的《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开具红字*冲销原*,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 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

扩展资料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431343733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值税专用*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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