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科普经验站>综合知识>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抵押贷款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抵押贷款离婚怎么分配

科普经验站 人气:2.99W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抵押贷款离婚怎么分配

一、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抵押贷款离婚怎么分配

如果是婚前父母资助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离婚后,按揭部分是不是该偿还给对方呢?下面我们来听听律师的说法:1、李小姐:我在我父母的资助下购买了一个房子,产权人是我名字,现在我要和我男朋友结婚,我想知道,如果有一天我们离婚了,这个房子会不会被算作夫妻共有财产,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翟律师:你的房产是在婚前个人购买的,所以是你个人财产,如果发生离婚该房产不会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你的房产在你们婚姻期间要继续还银行贷款,那么如果离婚,婚内所还贷款的一半应该看做是你未来丈夫对你的借款,你要将该部分在离婚时返还给你的丈夫。2、周先生:我和一家园林公司签订了合同,向对方公司提供农药。现在对方公司拖欠我半年的农药款,我向对方索要时,对方提出我的农药小部分有质量问题,让我承担他们的赔偿责任。我如果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付合同款,法院是否会帮助对方让我承担质量赔偿呢?翟律师:你公司可以基于合同和送货的事实起诉对方,向对方索要农药款并要求对方支付拖延利息,对方公司如果认为你公司提供给他们的农药有质量问题,可以就该有质量问题的农药价款进行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后彩礼如何分配?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离婚后孩子如何分配?

离婚的时候,孩子的分割主要看年龄以及父母双方的条件来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如果孩子两周岁内,那么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两个孩子的话一般分割是父母一人抚养一个,成年的孩子则可以自由选择跟父母其中一方。如果孩子只有一个您想争取的话,建议要尽可能的表达您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即可。房子分割的首先要看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TAG标签:#婚后 #婚前 #抵押 #离婚 #房产 #